昨天綠色和平揭露臺灣漁船吉發888號船長違法割鰭棄身,還未經過申請就在海上轉載鯊魚翅,卻仍未受到懲處繼續在海上作業。漁業署卻回應將就舉報之資料,做進一步查證,並強調自101年1月起推動一連串前瞻性鯊魚養護管理措施,不容隨意汙衊、抹殺。
這次事件因前船東向漁業署舉報後,未得到立即回應,才轉向向綠色和平投訴,這也凸顯漁業署根本沒有能力好好管理我們的遠洋船隊,縱容非法漁業,傷害臺灣的國際形象。另外,僅3到15萬元的罰款與非法漁業獲利相比,根本就是九牛一毛,完全沒有遏阻作用。綠色和平重申,漁業署應加強並落實取締、更需要加重罰則,才能杜絕非法漁業。